连开两场会,只为划清一条“高压线”!
4月22日、23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接连召开了两场不同寻常的专题培训会。主讲人分别是学校监事会主席丁雅荣和审计处处长马超,听众则从校委会成员到副处级以上干部,再到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

让他们聚在一起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下称《解释》二),该解释自5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将填补民营企业反腐法律短板,真正做到公私零差别。
深学法律条文,明晰法律红线
培训会围绕《解释(二)》的出台背景、核心条款、关键变化、实践影响四大维度展开解读。此次司法解释最大的颠覆性变革在于将民营企业内部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相统一,彻底消除两者间的量刑差异,正式实现全员“同罪同罚”。这意味着,以往那些收受财物、虚假报销、搞个“小金库”、偷偷变卖学校资产……看似常见的“灰色操作”,从此不再大部分只适用于学校“违规违纪”的内部处理,而是可能要面临“移送司法”的法律严惩。
聚焦核心岗位,强化廉政警示
本次培训结合往期查处的典型案例,围绕招商采供、考培、后勤等重点岗位,逐一剖析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隐性受贿等高发风险行为,提醒大家要坚决摒弃“不是公职人员,最多开除”等错误认知,做到不收红包、不拿回扣、不挪公款、不谋私利,将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守合规初心,护航稳健发展
法律无侥幸,伸手必被捉。严守廉洁红线,是每一位教职工的法定义务,更是生存底线。此次专题培训既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也是一次严肃的廉洁提醒。
下一步,学校将以《解释(二)》正式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廉洁校园建设,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合规管理融入日常、形成长效,以法治力量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城市学院内宣 一审一校:李梦姣 二审二校:李龙飞 三审三校:马超)
上一条:筑牢校园纪律防线 做实日常监督工作——学校纪律督察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