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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师德师风】高校教师十项准则一:坚定政治方向,守好言论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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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师德师风建设应该是每一所学校常抓不懈的工作,既要有严格制度规定,也要有日常教育督导”。本期聚焦师德师风领域,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方式,提醒广大教职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知准则、守底线,让清廉正气充盈校园。

【负面清单】

1.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等;
3.制造、散布、传播违反国家宪法、诋毁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危及意识形态安全等言论;
4.组织或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
5.不重视思想道德建设,经常性缺席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典型案例】

案例一:湘潭大学某教师成某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7年以来,成某在两门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中,插播引用国外媒体大量不实资料图片和报道,发表了一系列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工资等级由专技10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

案例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翟某某妄议中国人大制度问题。某节政治学课堂上,翟某某在教授政府结构与功能题目时,错误解释中国宪法修改情况,错误介绍中国国企产权制度,妄议中国人大制度,片面介绍其他国家地区的政治制度,在学生当中产生了负面影响。翟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翟某某记过处分、开除党籍、调离教学和科研岗位,并提报发证机关取消她的教师资格。

案例三:贵州大学教授杨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杨某某经常在课堂上讲与课程无关内容,长期在网络上发表和传播政治性错误言论,编撰大量政治性有害文稿,经学校有关领导和学院多次教育帮助,仍不思悔改,继续发表错误言论。杨某某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杨某某免职处分。

【践悟启行】

严守课堂纪律,筑牢言论边界。必须深刻认识到课堂的公共属性和育人功能,自觉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绝不将课堂作为发表个人不当言论的场所,确保课堂教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恪守网络自律,线上线下统一。谨记自身教师身份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影响,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在网络言行中同样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传播正能量,不发布、不转发任何错误、虚假或有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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