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学生助理团工作制度
院长助理团是院长办公室的最重要部门之一,是院领导与学生沟通的纽带,对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使学生助理团的日常工作更具有高效性,为了让院长学生助理团的运作更具有规范性,充分发挥助理团各项职能作用,现针对助理团人员的工作情况作以下规定:
一、基本制度
1.着装整洁干练,不得着奇装异服。
2.自觉讲普通话。不断提升自身修养。
3.在行政楼时期禁止随意喧哗、打闹、说笑。
4.爱护办公室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5.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
二、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并到领导处报到、签到。
2.认真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一切事情,并做好工作日志。要服从指挥,高效执行任务。
3.有礼貌的接待来宾、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
4.时刻保持主动积极性、自觉性,善于发现新的工作、更好的做好工作。
5.有病或有事不能值班者,需当面将请假条递交领导。如无故不来值班者,给予相应处分。
三、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或有事的确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先递交请假条,领导批准后方有效。
2.每次会议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安排工作。
3.会议期间手机必须调为静音或关机。如有来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去接听。会议期间手机响铃一次,作违纪记录。
四、奖罚处分制度
(一)奖励及鼓励制度
1、优秀院长学生助理享有每学期“先进”评选,选出的“优秀学生助理”将给予表彰。
2、优秀院长学生助理享有学院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等奖励。
3、学生助理享有学生处统一制定的“学生德育测评表”中的相应分值。
4、学生助理享有毕业“专升本”名额推荐时的测评分值。
5、学生助理享有团课、党课、入党等推荐机会。
6、其他形式的奖励。
(二)惩罚规定
院长学生助理代表学院形象和院领导形象,须在加强自身素质方面狠下功夫,因而辅以纪律约束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违反助理团相关规定的成员,要进行一定的惩罚:
1、凡违反学生守则中"五不准"者除按院规加重处分外,情节轻重给予停职或免职或除名,并按《学生守则》有关规定处理。
2、凡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视情节给予停职,除名、附通报或其它纪律处分。
3、凡不遵守《学生守则》和《院长学生助理团工作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
4、其它违纪行为按〈〈学生守则〉〉有关规定处理。
5、助理团内部设立〈〈院长学生助理团违规违纪登记册〉〉,作为院长学生助理自身建设辅助材料。
五、学生助理基本修养提升规定
1、认真学习理论,不断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
3、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比较与鉴别中学习。
4、“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