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助理团

优秀学生助理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助理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和自身修养良好,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等处分。

  2、热心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态度认真。

  3、执行力强,具备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事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协调能力强,能够较好地协助院领导处理各种日常行政事务。

  5、善于沟通交流,虚心好学,有一定的写作功底,见解独特,有敏锐的洞察力。

  6、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年平均综合成绩在班级前30%。

时间:2014-06-11  来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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