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办法(试行)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

评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开展,促进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调动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范围为全校担任教学信息员的学生。

二、评选比例与时间

1. 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一般不超过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的15%,尽量覆盖不同年级和班级。

2. 优秀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6-8月份进行。

三、评选条件

1. 担任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满一年。

2. 认真负责,及时、实事求是地反馈教学信息,积极主动地与师生交流,较好的发挥了师生间的沟通桥梁作用。

3. 为我校教学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对促进我校的教学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4. 认真收集同学们反映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设施、教学改革等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及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反馈信息真是可靠,对促进教学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5. 按时参加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和活动,不无故缺席、迟到,工作热情高。

6. 当学年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四、评选程序

(一)本着“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严格把关、分步进行”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先由学生教学信息员按要求填写《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自由进行申报。

(二)教学质量保障中心依据评选条件,在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学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考核的基础上,审核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

(三)教学质量保障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学生教学信息员总人数15%的比例,对自荐进行申报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再次评审及最后名单,评审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发文公布。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质量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二零二一年九月

下载:优秀学生信息员推荐表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