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科研处和一名科研管理人员在“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中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来源:教务处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通报》(教科技〔2022〕12号)中,我校科研处和一名科研管理人员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十三五”期间,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引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支撑我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激发全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我校科研处被评为先进集体,王艳杰老师被评为先进个人。
我校科研处将加强学习,开拓创新,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潜心研究各项政策,注重科研服务质量,创新科研管理方式,力促学校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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