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课程思政改革,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公布2023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教办职成〔2023〕197 号文件精神,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已获得教育厅认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坚持价值塑造、能力培养与知识传授有机融合,全面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申报范围
学校各二级学院及所属系。
三、申报具体要求
1.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 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申报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围绕多门核心课程,建成具有产教融合、学院特色、特点明确的课程,力争省级课程建设方面取得荣誉。
2.教师技能竞赛。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聚焦团队教师,围绕省市级课程思政大赛等系列比赛,力争教师技能大赛建设方面取得荣誉。
3.教学成果建设。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开拓实践类课程思政案例,并具取得推广宣传。整理课程思政相关录课、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的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资料汇编。
4.教学效果评价,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具有创新性的,课程思政过程性评价。
5.立项后1年内,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至少开展1次公开课或集体备课2次。
五、管理资助与验收
1. 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项目建设周期1年。给予每个中心相应建设经费。具体经费标准待每学年初,由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省级)商定后拨付。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可自行设定相关经费;
2.学校建立“省级课程思政研究中心”专栏,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须及时关注并提供相关素材资料,以便宣传推广;
地址:http://www.zcu.edu.cn/zlbz/zlgc/kcszjs
3.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根据建设要求加强过程检查,学校将根据进展情况组织抽查、指导并召开建设情况汇报会。
4.每年6-8月,组织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开展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颁发相应牌匾及证书。
六、其他
1.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的,直接推荐至“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参加评定;
2.中心负责人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稿,各学院提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及电子稿;
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学质量保障中心。
联系人:许林阔 联系电话:69210106(8106)。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省级)
(教学质量保障中心代章)
2023年6月19日
附件:“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
上一条:关于拟表彰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信息员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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