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教科技函〔2025〕409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5〕604号)要求,现将高校申报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有关事项
1.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属和民办高校通过教育厅推荐申报,市属高校通过所在地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2.申报数量:“双一流”建设高校(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每校限报3家;“双一流”创建高校(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每校限报2家;其他高校每校限报1家。
3.材料编制:请各高校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填写《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1,Excel格式)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2,Excel格式)。同时,申请高校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3,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4.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25年8月20日,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01房间,
联系人:王艳杰,电话:69210085,
附件:
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wps(电子版可在省发改委官网下载)
2-1.
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2-2.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docx
2-3.
真实性承诺函.docx
教务(科研)处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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